9分钟 带你回看“十三五”江苏检察工作
发布时间: 2021-06-18 文章来源: 作者: 江苏检察在线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背景下,江苏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最高检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率先完成内设机构改革。
江苏省检察院党组组织开展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各司其责,司法责任制改革扎实推进。
检察长作为员额检察官直接办案, 2016年11月至2020年12月,全省三级院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6985件,部门负责人直接办案71639件,形成良好示范。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
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期间,江苏检察机关正在履行一项中央交办的重大任务:查办山西塌方式系列腐败案。
从2014年到2017年,全省三级检察院1500多名干警、400多名办案骨干参与办案。
8名省部级干部落马,66名厅级干部、上百名处级干部涉案!
此后,又成功办理中央交办的系列省部级干部要案。迄今为止,依法查办16名原省部级干部职务犯罪大要案。
在江苏省委的统一领导下,省检察院党组以高度的政治担当和历史使命感,集中力量抓好侦防部门转隶,做到了人财物划转到位、工作无缝衔接到位。
2018年2月,江苏在全国率先开展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总数从1327个精简为770个。
这次内设机构改革是检察机关一次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变革,构建起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全新法律监督新格局。
“转隶就是转机”。进入新时代,江苏检察人不断拓展新职能,担当新使命,作出新贡献。
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2015年7月1日,江苏被确定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省份之一。
201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正式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2018年、2020年,省委、省人大先后出台文件,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全省检察机关办理了全国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全国首例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全国首例法院开庭审理公益诉讼案件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
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严查一家企业向长江偷排巨量污水犯罪行为,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既坚守了生态保护红线,又兼顾了企业长远发展。
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办理一起非法猎捕、销售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玳瑁案。省检察院推动救助259只海龟平安回家,促成海龟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上升为一级保护动物。
省检察院组织成立长江、运河沿线检察保护同盟,开展守护长江专项行动,把“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落到实处。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8年至2020年,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开展。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原则,依法严惩,坚决“亮剑”,“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依法办理陈向南、管建军、虞凌云等一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
江苏省检察院作为检察机关唯一代表,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2018年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我国正式施行。
省检察院制定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办案指引及配套文书,推动制度落实。如皋市检察院办理的“黄金大盗”案,入选最高检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认罪认罚制度落实专项报告。
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发展
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这一点丝毫不会动摇。
省委娄勤俭书记要求坚定民营经济信心,把民营企业家当“自己人”。
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部署,积极转变司法理念,坚持“重重轻轻”、少捕慎诉,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
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响应中央和省委号召,主动融入精准脱贫攻坚战,结合办案加强司法救助工作。
泰兴市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帮助父亲死亡、母亲出走的儿童元元成为民政部门登记在册的孤儿。
江苏省检察院会同民政、财政等部门联合出台意见,明确“事实孤儿”纳入救助范围。由江苏检察机关推动创设的这一救助制度上升为国家制度。
扎实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
加快推进信息技术与司法办案深度融合,制定网信建设“358战略”,率先推广应用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案管机器人参加“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展。全国智慧检务工作会议在苏州召开,通过现场连线方式向全国四级检察机关进行直播,全方位推介江苏智慧检务工作成果。
进入新时代,全省检察机关更加注重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历史文化熏陶和办案实践锤炼,促进广大检察人员成长成才,涌现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王勇,全国先进工作者王帆等一批先进典型,成功办理了一批影响大、效果好的案件。
2018年1月至2021年5月,江苏15起案例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昆山反杀案” 激活了沉睡的正当防卫条款,向社会传递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正义之声;“辣笔小球”案是全国首例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案,昭示英烈不容诋毁,法律不容挑衅。
2021年,中国共产党迎来百年华诞。人民检察事业也走过了90年的峥嵘岁月。
站在新百年起点上,让我们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推进江苏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