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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院案管数字检察工作路径探析

发布时间: 2024-02-06 文章来源: 江苏法治报 作者: 南通检察

  数字检察涉及到监督模型、信息技术等重要问题,实践中基层检察院案管部门可以充分利用检察业务数据,立足自身业务需求构建法律监督数据模型,以法律监督新模式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从而助力解决社会治理重点难点问题,推动社会治理向好向优发展。 

  着眼数据资源聚合,建造精准的大体量数据资源库。基层检察院受理案件数量庞大,这意味着在信息数据资源方面具有巨大优势,应当充分重视并挖掘海量数据背后更深层次的可分析数据。但如果只关注数据体量而忽视数据质量,则会导致基础数据不准确,整个数据资源库就根基不牢,地动山摇。因而在数字检察时代,基层检察院案管迈出的第一步就是对海量数据的精准聚合,反映到案管日常工作中就是案卡填录项的准确程度。案管部门在运用案卡规范性验证规则的基础上,建立提醒承办人整改、反查、反馈、警示制度,及时排除影响数据质量的因素,确保数据准确率,为打造精准数据资源库夯实基础。 

  分析实践案例要素,探索构建业务所需的法律监督新模式。数字检察并非仅以信息技术引导检察业务,而是强调检察人员运用检察技术,从办案中敏锐发现问题,总结提炼规则并以此为基础研发法律监督模型。数字检察旨在更好地服务检察业务需求,基层检察院拥有非常扎实的实践经验,各承办检察官应当与案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同时案管部门应当主动关注案件数据的异常变化并深入分析研判对比,将过高、过低、弱项、空白项等异常数据作为研判重点,找准数据异常变化背后反映的个案乃至类案问题,以此为基础构建检察业务所需的监督模型。 

  推动监督实效最大化,为优质社会治理贡献基层力量。通过数据监督模型分析出类案问题并非法律监督新模式的终点,其最终目的应当是以类案监督推动解决社会治理热点难点问题。可以通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类案纠正违法等形式,将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时送达责任部门,并构建沟通反馈机制,保障监督落到实处。同时,基层检察院案管部门可以会同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部门合作构建检情专报机制,以数据分析研判报告、信息简报、检察宣传、检察调研等形式,彰显法律监督模型的实际成效,提升司法办案的政治、法律、社会效果。 

   
供稿:南通检察
责编:张慧 邵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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