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年度法学研究立项课题中期研究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08 文章来源: 江苏法学会 作者: 字号:[大] [中] [小]
各课题组:
根据《江苏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和2021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管理要求,我会决定近期对2021年度法学研究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请各课题组接通知后,于9月30日前向我会报送中期书面研究成果一式两份,填写2021年度法学研究课题中期成果信息表作封面(中期成果正文采用小三号字打印,页脚注)。
报送成果材料请通过邮政EMS寄至江苏省法学会,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省委大院10号楼302室,邮编:210013,联系人:高春霞,电话:025-83393948。
江苏省法学会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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